【官方微信小程序】
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
主营产品:离婚诉讼、房地产纠纷、合同纠纷、刑事辩护、征地补偿纠纷

企业资料

普通商铺

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

联系人:张敬辉律师(主任律师)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手 机:13261996547

产品搜索

合同相对性的具体表现

北京隽永律师事务所-张敬辉律师讲述合同相对性的具体表现
(一)主体的相对性
1、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,只有合同主体之间才能相互提出请求。
2、非合同主体、没有发生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,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主体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。
(二)内容的相对性
1、合同的权利与义务,主要对合同主体产生约束力。
1)合同赋予合同主体享有的权利,原则上并不及于第三人。
2)合同规定由合同主体承担的义务,一般也不能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。
2、合同主体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义务。
(三)责任的相对性
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的相对性,包括三个方面:
1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违约一方应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,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。
2、在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债务不能履行的情况下,债务人仍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。
这种情况下,债务人为第三人的行为负责,即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体现。
3、债务人只能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,而不应向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。



内容声明:
1、页面所展示的企业/产品信息均来自网络114企业用户自行发布,其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企业用户负责。
2、网络114提醒您购买产品/服务前注意谨慎核实,如您对产品/服务的标题、价格、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的,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/QQ/微信等沟通确认。
3、网络114提醒您所有预付定金或付款至个人账户的行为,均存在诈骗风险,请提高警惕。
4、如您发现页面内有任何违法/侵权信息,请立即向网络114举报并提供有效线索。